附件1崇川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2崇川区社会组织领军人才评选评分细则.docx
为加强崇川区社会组织人才支撑与智力支持,推动崇川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其在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崇川区民政局决定现组织开展“崇川区第一届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于崇川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客观需要,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为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评选对象
1、凡在崇川区民政局正式登记注册满一年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民非机构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包括专职及兼职人员),且所在社会组织2019年度年检合格(不包含2020年6月30日后注册的社会组织),本人从事公益服务满1年均可报名参评;
2、崇川区范围内直接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培育、监督工作满1年,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可报名参评;
3、在各街道备案社会组织的组织负责人,具备2年及以上丰富公益服务从事经验的个人可报名参评。
三、评定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
2、社会责任感强。热爱社会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清正廉洁,创新争优,工作成绩显著。
3、项目策划完备。能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善于用创新的方法开辟新的服务领域、建立新的业务模式,策划开展的项目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价值。
4、社会动员广泛。能有效筹募用于组织和业务发展的资金、物资和场地等资源,能有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和活动。
5、社会贡献较大。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所开拓的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及影响力,本人在社会组织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获得各级奖项、荣誉称号的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有影响力的媒体上(报纸、杂志、网站、电视等)起到积极正面作用的,优先考虑。
(二)评定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坚持突出代表性、先进性、示范性、导向性;
3、坚持注重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
4、坚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评比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坚持非盈利性原则,不向参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四、评定程序
(一)推荐申报(2021年6月10日-17日)
1、做好社会组织领军人才申报动员工作,通过线上微信公众号、崇川公益创投园网站发布申报通知。
2、各区属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每家单位限推荐1名),各街道、社区负责推荐辖区内备案社会组织的推荐工作(每个社区限推荐1人)。经所在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或街道民政办公室同意后,于6月17日前报送至崇川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园。
3、《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所在机构、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递交至崇川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园。
联系人:瞿金培,联系电话0513-81185155。
(二)评定、公示(2021年6月18日-25日)
1、承办方组建评审小组,根据申请表进行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后报崇川区民政局;
2、由崇川区民政局对入选名单再进行面审,结合面审结果确定最终崇川区第一批社会组织领军人才10名,通过崇川区民政局、崇川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园网站等相关媒体公示候选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表彰(2021年6月26、27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人在社会组织中担任骨干角色(法人、理事长、会长、 秘书长、主任、理事等),年龄不超过75周岁;
2、申报人所在机构,仅限1名人员参与申报;
3、园区入驻培育社会组织的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申报人或所负责的项目在近两年内荣获过市级及以上荣誉的优先考虑。
六、申报流程
1、请各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访问“崇川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园”网站(http://www.ccgycty.org.cn)下载。
2、主要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突出重点,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 1000 字,须附相关佐证材料。
3、申报材料统一交至承办方,经筛选后统一报送区民政,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以上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打印一式二份。
附件:1、崇川区社会组织领军人才申请表
2、崇川区社会组织领军人才评选评分细则
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
南通市崇川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园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