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建设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主题模块 > 能力建设
能力建设
社会组织年检开始啦!这些事情你需要知道......
发表时间:2021-05-19     阅读次数:     字体:【

近日,崇川区民政局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全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函》,全面启动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相较于往年不同,符合年检要求的社会组织在提交年检申报材料时,将《崇川区区属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情况表》(见附件)及上级党组织批复(复印件)报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一楼9号窗口(青年中路128号便民服务中心)否则年检申报材料将被退回哦!

一、年检对象范围

性社会组织中非慈善组织只需年检,慈善组织只需年报。本文所称全性社会组织是指在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社团”)、社会服务机构(或称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非”)、基金会;本文所称全慈善组织是指在区民政局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称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非”)、基金会。

(一)年检对象范围: 20206月30日前在区民政局登记的民非(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除外),202012月31日前在区民政局登记的社团、基金会(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除外)。

(二)年报对象范围:202012月31日前区民政局登记或认定的慈善组织。

二、年检申报材料评定标准

(一)报送材料内容

1.符合年检要求的社会组织在提交年检申报材料时,将《崇川区区属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情况表》(见附件)及上级党组织批复(复印件)报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一楼9号窗口(青年中路128号便民服务中心),否则年检申报材料将被退回。

2.符合年检要求的社团、民非(除教育事业类、医疗卫生类外)年检无需提交审计报告,只需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属于教育事业类、医疗卫生类的民非需提供审计报告

3.符合年检要求的基金会需向民政局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财务审计,依照《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范本)》出具《审计报告》,依照《2020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范本)》出具《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二)年检评定标准

参检社会组织在2020年度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内部管理规范,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实现覆盖,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参检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情节较轻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具体情形:

1.社团20种情形。(1)应建未建党组织的;(2)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或章程核准的;(3)未按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4)无特殊情况,未按章程规定按期换届的;(5)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的;(6)未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7)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或管理不符合规定的;(8)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9)存在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10)有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11)财务管理或资金、资产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12)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13)不具备法律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基本条件的;(14)年度工作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5)未按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年检材料的;(16)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17)登记管理机关抽查审计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18)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19)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20)其他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团体章程行为的。

2.民非16种情形。(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2)违反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或者财务凭证的;(3)应建未建党组织的;(4)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活动的;(5)无固定住所或必要的活动场所的;(6)内部管理混乱,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7)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或年检的;(8)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修改章程未按规定核准备案的;(9)设立分支机构的;(10)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11)现有净资产低于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12)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1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14)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5)已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成立条件的;(16)未按要求报送年检材料,或逾期不参加年度检查的。

3.基金会19种情形。(1)应建未建党组织的;(2)未按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年检材料的;(3)未按照章程规定时间召开理事会或未按期换届的;(4)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或章程核准的;(5)违反或超出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6)违反规定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7)不按照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8)违反规定使用票据的;(9)公益事业支出未达到规定额度的;(10)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超过规定额度的;(11)财务管理或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12)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中弄虚作假的;(13)基金会净资产低于法定的原始基金数额的;(14)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的;(15)基金会理事、监事及专职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基金会财产的;(16)内部管理混乱,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17)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18)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19)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章程行为的。

三、年报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所有慈善组织须按照规定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包括慈善法颁布之前成立的,虽认定为慈善组织但未领取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公募基金会)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二)年报相关要求

慈善组织结合年度报告工作同时做好相关事项专项报告和审计工作:①对年度实施的重大公益项目、因参与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而开展的募捐活动实施专项审计;②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逐项报告其本年度开展的公开募捐情况以及使用本组织公开募捐资金执行的已结项或尚未结项的项目(含本组织公开募捐资金拨付其他组织机构执行的项目)实施情况及财务状况,逐项列明收支明细,并作为慈善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审计报告中;③作为委托人或受托人开展慈善信托的慈善组织应当报送其受托或委托设立的慈善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专项报告;④申请确认202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经确认已取得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报送年度专项信息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⑤合理设计慈善项目,制定2021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慈善项目资金预算)。相关工作材料及审计报告随年报材料一并报送登记的民政部门。

四、年检操作流程

(一)年检操作流程

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办事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办事系统”),于2021年10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网址:http://61.155.234.6:6888/camsjs/jsp/ext/som/login/login.jsp社会组织年检登录账号:社会组织名称,初次登录密码:Nt123456!(注意有感叹号)网上办事系统在首页年检年报模块中分别针对社团、民非、基金会的年检业务设定了网上办理流程指引和《2020年度工作报告》(范本),社会组织在阅知相关“流程指引”操作方法和《2020年度工作报告》(范本)填报要求后,可在线下载相关资料、办理年检事项。年检结论以崇川区民政局网站公告为准,一般不再加盖年检印鉴,确需留存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可以自行准备文本前往民政局加盖年检印鉴。

(二)年报操作流程

慈善组织年报工作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办事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办事系统”),于2021年10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网址:http://61.155.234.6:6888/camsjs/jsp/ext/som/login/login.jsp慈善组织年报登录账号:慈善组织名称,初次登录密码:123456。网上办事系统在首页年检年报模块中慈善组织的年业务设定了网上办理流程指引和《2020年度工作报告》(范本),慈善组织在阅知相关“流程指引”操作方法和《2020年度工作报告》(范本)填报要求后,可在线下载相关资料、办理年事项。结论以崇川区民政局网站公告为准,一般不再加盖年印鉴,确需留存年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可以自行准备文本前往民政局加盖年印鉴。

1.做好年报准备。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慈善组织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慈善活动,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整理年报材料。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年度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慈善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

2.制作年报材料。慈善组织应当将年度工作报告摘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各项管理制度、年度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重大公益项目和应对突发事件募捐活动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附件材料分别扫描制作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均须原件全文扫描,有多页的要合并在一个PDF文件内,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复印件扫描件及缺页件一律退回。扫描文件在网上填报年报信息时一并上传至网上办事系统

3.年报受理审查。民政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江苏省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江苏省社会组织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对其登记的慈善组织网上填报和上传的年报材料进行审查。对填报和上传材料完整无误的予以受理通过,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出具理由和说明,予以退回。

4.年报上传完成。慈善组织完成网上填报,待系统提示已受理后,通过网上填报系统将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A4大小,正反两面打印),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监事签字并加盖慈善组织印章后,按年报工作要求连同相关材料(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年度审计报告、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年度重大项目专项审计报告、2021年度工作计划等)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包括对慈善组织年度活动情况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并盖章后(直接登记的慈善组织无此环节),慈善组织将年度工作报告扫描制作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大小不超过10M),上传至网上办事系统

5.年报信息公开。慈善组织完成年报材料网上报送工作的同时,应将年度报告等相关材料及其他更新信息扫描件(PDF格式)及时上传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进行信息公开。

五、年检年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依法开展年检年报工作。主动参加年检年报是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的法定义务,各社会组织认真对待,提交的年检年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和完整,全面披露组织结构、党的建设、业务活动、财务收支、慈善项目实施、兼职取酬等情况。各业务主管单位应高度重视年检年报工作,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及时参加年检年报,并对年检年报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对所属社会组织年度活动情况作出具体评价,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完善建议意见,确保年检年报工作按期完成。

(二)强化行为自律,严格落实分类施检规定。各社会组织要认真落实年检制度规定,结合此次年检年报对相关事项开展自查自纠,存在违规行为的,应立行立改。民政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参检对象开展随机抽查审计,重点检查业务活动、内部治理、信息公开、专项基金、对外投资等事项。年检年报工作中拒不配合或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民政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抓好整改提高,积极推动健康有序发展。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结论情况将与等级评估、财税优惠、购买服务等政策挂钩。年检年报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以及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经市民政局指出或作出责令整改的,须依法依规立即整改。对未参加年检年报的、年检年报不合格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民政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年检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乐,0513-55082261

季红霞0513-55082256

网上填报操作咨询电话:赵德方,025-83590439

附件:崇川区区属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情况表

崇川区区属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情况表.doc

21 崇民发〔2021〕25号《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全区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函》.pdf

南通市崇川民政局

2021年58日


 
上一篇:线上培训|公益服务的风险管理与规避
下一篇:园区能力建设培训通知——社会组织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性参与社区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