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我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10〕3号)及《南通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通民发〔2011〕66号)的规定,现就开展2019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一) 凡2018年6月30日前在崇川区民政局注册登记,2018年度年检合格,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参加初评;
(二) 参加上一次评估等级满2年的可参加更高等级的评估;
(三) 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复评。
不参加评估的视为无评估等级,评估等级将与购买服务、转移职能、资金扶持、财税优惠等政府扶持政策挂钩。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2018年6月30日之后注册登记的;
2.应参加而未参加年度检查的;
3.2018年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4.2018年度收到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正在接受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有关评估条件的。
(五)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评估机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同时取消评估成绩。
二、评估内容
按照南通市2017年版社会组织评估评分标准及崇川区实际情况进行评估。标准共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两大类,其中社会团体包括行业性、学术性、综合经济类、公益性、体育类、职业类、联合性、科技类八类。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
三、评估方式
2019年崇川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由崇川区民政局委托给第三方—南通市崇川区爱德社会组织建设中心组织实施。崇川爱德社会组织建设中心组织评估专家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初审、现场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报区评估委员会审核确认。
区属社会组织申报1A等级的,由各业务主管单位组织评定,并报区评估委员会审核确认。申报2—3A的,由南通市崇川区爱德社会组织建设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和现场评估。
申报4A等级的,交由南通市崇川区爱德社会组织建设中心初评,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初审,上报南通市民政局,并由南通市公益创业园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
(一)参评社会组织自接到通知后,先组织自评,对照《南通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及评估评分标准,本着完善提升的原则,明确标准、查找差距、调整优化。
(二)评估时间:区级评估工作安排在8月至11月。
具体评估时间安排:
1.8月上旬下发评估工作的通知,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培训。
2.6月—7月底各社会组织年检后,区级社会组织可申报1A等级, 8月—10月15日进行2—3A等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及4A等级社会组织材料初审。在申报期间:(1)各类社会组织在申报材料准备中有疑问可以咨询南通市崇川区爱德社会组织建设中心,建设中心将进行一对一的辅导;(2)南通市崇川区爱德社会组织建设中心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园;电话:0513-81185155;QQ群:767468992。
各申报社会组织可以通过现场咨询、电话、QQ群跟崇川爱德社会组织建设中心进行沟通,解决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10月15日前,各参评社会组织将申报材料递交崇川爱德社会组织建设中心。
4.11月下旬,崇川区民政局、崇川爱德社会组织建设中心会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进行终评,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
(三)区属社会组织申报1A等级的,如2017、2018年度检查合格,可以在上报2018年度年检材料时,同时填报《南通市崇川区1A级社会组织申报审核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合格并加盖公章后报南通市崇川区爱德社会组织建设中心,后期经过市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公示确认后,可以认定为1A等级的社会组织。
(四)区属申报2—3A等级和报送4A等级材料的社会组织,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当与评分标准一一对应,并整理装订成册),填写《南通市崇川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书》和自评得分表。
其中,申报4A的社会组织必须获得2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上报材料时需一并上报《南通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审核意见表》,送至崇川爱德社会组织建设中心、崇川区民政局进行初步审核,于10月15日前报南通市公益创业园,地点:南通市虹桥路9号中华慈善博物馆4楼(南通市公益创业园)。
五、评估材料
《南通市崇川区1A级社会组织申报审核表》、《南通市崇川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审核意见表》、《南通市崇川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书》、《南通市崇川区社会组织评估评分标准》(9类,其中社团8类、民非1类)请于附件下载。
所有书面文件或材料均须一式二份,并装订成册。
六、注意事项
(一)区属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所属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宣传引导工作,努力提高社会组织参评率和质量。
(二)社会组织在评估中,应积极主动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对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区民政局宣布评估结果无效,并给予通报。
(三)社会组织评估证书有效期为5年。社会组织在获得评估等级有效期内,出现年检不合格记录或违纪违法行为的,各级民政部门将视情节轻重,降低或者取消其评估等级,并予以公告。
(四)评估不向社会组织收取费用。
社会工作科联系方式:王成龙,0513-55082267。
南通市崇川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园;电话:0513-81185155;联系人:陈璟璟,电子邮箱amitynt@amity.org.cn ;QQ群:767468992。
附件下载
南通市崇川区1A级社会组织申报审核表.doc
南通市崇川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书.docx
南通市崇川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审核意见表.docx
南通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评分标准.doc
南通市公益性社团评估评分标准.doc
南通市行业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doc
南通市科技类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doc
南通市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doc
南通市体育类社团评估评分标准.doc
南通市学术性社团评估评分标准.doc
南通市职业类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标准.doc
南通市综合经济类社团评估评分标准.doc